打造四个“区”!清远出台意见,力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

来源:南方+ | 2021-10-13 14:34:28 |

为加快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以下简称“高新区”包含国家高新区、省级高新区)建设步伐,推动园区高起点规划、高标准建设、高质量发展,全力打造清远市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,日前,清远市印发了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。

《意见》提出,清远将以高新区为核心融入粤港澳大湾区,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大力引聚创新资源,建设创新平台,提升创新能力,助推园区空间升级、产业转型升级、新兴产业培育发展,着力打造产业发展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。

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形成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,在体制机制创新和“放管服”改革方面取得了一批创新改革成果,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超1000亿元,研究与开发(R&D)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(GDP)比重超3%,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占高新区规上企业比重超55%,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超60%,新增创新创业载体(新型研发机构、孵化器、加速器)10家以上,推动高新区在科技创新能力提升、高新技术产业培育、园区机制体制改革、产城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,实现高新区排名稳步提升。

新政将从2021年9月30日起实施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0日。

解读

清远市高新区的发展定位是什么?

清远市高新区的发展定位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、创新资源集聚区、转型升级引领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。

政策出台将解决高新区发展的哪些问题?

目前,清远市已有清远国家级高新区和英德省级高新区,在高新区管理体制、“一区多园”协调发展、高新技术产业集聚、园区整体创新能力等方面还存在部分发展障碍。《意见》注重全面统筹,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,既明确了高新区未来的发展目标,又提出了释放高新区体制机制新活力的重点举措,对下一阶段壮大高新技术产业、提升创新能力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。

如何发展壮大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?

围绕主导产业集聚高新技术企业,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,促进优秀成果在高新区转化及产业化;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以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;制定落后产能退出机制,建立园区项目准入标准,运用研发投入强度考核倒逼企业升级。

在提升高新区创新能力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?

围绕高新区产业发展需要,完善创新平台体系,支持高新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,建设创新创业特色载体;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,加快建设高新区科技投融资体系;引进培育创新人才团队,构建人才发展工作生活优质环境;建立以研发投入为导向的支撑体系,对研发投入高的企业予以倾斜支持。

高新区要实现高质量发展,将从哪些方面给予资源保障?

《意见》提出加强高新区用地保障,推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、新业态发展用地政策;推进产城融合发展,加强高新区建设与城市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有机衔接;加大财政投入力度,市财政视当年财力情况安排资金用于支持高新区特色产业发展、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;建立督查和容错机制,市政府督查部门加强督促落实,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,鼓励高新区党员干部大胆干事,为真正想干事、能干事的党员干部保驾护航。

(图片来源:清远高新区)


备案号:粤ICP备18023326号-41 联系网站:85 572 98@qq.com